广州发展举办“广东电力市场交易政策解读”电话交流会议
发布人:广州发展发布时间:2022-11-22 09:12:27

      广东省能源局、南方能监局于2022年11月15日联合发布《关于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90 号),对广东2023年市场交易规模、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市场交易模式、年度交易安排及要求、月度及多日交易安排等方面作出了安排,其中首提“一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和“售电企业收取2分钱浮动费用”,体现了进一步疏导煤电成本的行业意愿,相关措施有利于火电企业健康发展。

      政策发布后,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为此海通证券、长江证券邀请企业就2023年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政策与市场进行电话会议交流。11月16日上午、下午,包括公募基金、保险机构、银行、私募基金、证券企业、境外机构、相关机构、个人投资者等近350家机构及个人参加了电话交流会议,广州发展副总经理兼董秘吴宏、投资者关系部及属下电力销售企业参会并就市场及投资者普遍关注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市场对企业的专业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会上,企业就2023年广东电力市场交易政策较往年发生的变化进行逐一解读。2023年,售电企业和零售用户可按“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浮动费用”模式签订零售合同,浮动费用上限2分/千瓦时;新能源机组将参与现货交易;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000亿千瓦时,较2022年下降150亿千瓦时;储能等新兴市场主体试点将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建立核电中长期收益回收机制;支撑省外电源与广东省用户侧主体开展“点对点”交易等。

      在电价双轨制背景下,所有工商业用户推向市场,这将对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提出更高要求。属下电力销售企业需进一步提高现货交易量化分析及风险管控能力,在帮助用户实现柔性负荷、综合能源服务等方面提升能力。

      未来,企业将不断加强与市场的沟通交流,多角度、多维度、多渠道地宣传和传递企业价值,拉近企业和市场的距离。

    (文: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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